第1节 概述
【考查要点】
1.测量的含义;
2.不同的测量量表:命名、顺序、等距和等比量表;
3.测验观:错误的和正确的;
4.不同的测验种类。
【内容详解】
第一单元 测量与测量量表
一、什么是测量
简单地说,测量就是依据一定的法则用数字对事物加以确定。从字面上看,该定义包括三个主要的元素:事物;数字;法则。
1.“事物”,指的是我们要测量的对象,更准确地说,就是引起我们兴趣的事物的属性或特征。在心理测量中,我们所感兴趣的、所欲测量的当然就是心理能力和人格特点等。由于这些心理现象不能直接测量,因此我们测量的实际是心理现象的外显行为。
2.“数字”,是代表某一事物或事物某一属性的量。
(1)这些数值具有自然数的特点,如区分性,即1就是1,2就是2,没有任何数与1或2这个数相同,被1指派的事物在所测量的方面都是相同的;
(2)数也有序列性或等级性,如1<2<3;
(3)数也具有等距性,1和2,2和3之间的差的绝对值总是相等的;
(4)数还有可加性,某数与它数之和,必得另一个独特的数。
数的这种逻辑性,是我们进行运算的基础。
必须指出,在测量中,我们是根据事物的属性和属性的大小来分派数字的,数字是否具有如上自然数系统的功能,还必须考虑到事物的性质或指派数字的原则。
3.“法则”,代表的是测量所依据的规则和方法。例如,用秤量物体的重量,依据的是杠杆的原理;用温度计测物体的温度,依据的是热胀冷缩规律;用尺子量物体的长度,是以相等的小单位构成刻度,把尺子的零点对准物体的一端,看物体的另一端所对着的刻度,即得出长度。而人的心理特征的测量,如智力测验,就是根据智力理论编制,以得分多少衡量智力水平。
法则有好坏之分,使用较好的法则可以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,而较差的法则所获得的结果则不令人满意。许多事物易于测量,因其使用的法则易于建立和遵守;心理现象难以测量,是因为我们很难设计清晰而良好的法则。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入,测量法则不断完善,测量也就越来越精确。
二、测量要素
任何测量都应该具备这样两个要素:即参照点和单位。
(一)参照点
1.含义:要确定事物的量,必须有一个计算的起点,这个起点称作参照点。参照点不同,测量的结果便无法相互比较。
2.参照点有两种:
(1)绝对零点,例如测量轻重、长度等都以零点为参照点,这个零点的意义为¡°无¡±,表示什么都测不到。
(2)人定的参照点,即相对零点,例如海拔高度,就是以海平面作为测量陆地高度的起点。温度既可以从绝对零度计量,也可以从摄氏零度计量,其中后者是以水的冰点为测量零点。
理想的参照点是绝对零点。但在心理测量中很难找到绝对零点,多采用人为标定的绝对零点。如智力年龄为0,实际上指的是零岁儿童的一般智力水平,而不能说没有智力。